烟台公司用苯甲酸钠作为葡萄酒防腐剂被罚6.7万元
按照属地处理的原则,2022年12月8日,烟台法维莱葡萄酒有限公司因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葡萄酒被烟台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7万,被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2022年12月1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0期)。其中,平顶山市新享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烟台法维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思琪酒庄?诗蕊甜红葡萄酒(750ml/瓶 酒精度:8%vol,思琪酒庄,2021-05-29),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3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在酸性环境下(ph值2.5-4之间)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因为有弱致癌性,在西方和日本有逐渐被山梨酸钾取代的趋势,后者的毒性为前者25%。在我国,酱油、醋和各种配制酒中,苯甲酸类物质是合法添加剂。但是在葡萄酒工业标准中,未将苯甲酸盐和山梨酸盐列为合法防腐剂。葡萄酒工业的标准防腐成分为二氧化硫,毒性比前二者更低。工业生产中通常添加焦亚硫酸钾来生成二氧化硫,在淘宝和京东平台,焦亚硫酸盐和苯甲酸盐的价格相差不大,都是20元左右每公斤。因此该烟台公司的所为显得外行和笨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