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竞争力’,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理解,对流通企业而言,其核心竞争力就是如何有效地进行销售,并不断提高后续发展能力,使企业做强做大。”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刘员对竞争力一词如此解释。
刘员指出:“对于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而言,其自身具备的竞争力并不是用销售能力的大小来衡量,关键在于企业队伍的管理、素质及理念,在于是否能抓住发展机遇,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适时调整谋求发展。而短期销售额的提高或只有销量没有利润的现象都不是企业具备竞争力的表现。”
近几年,流通企业长期过着“对上受企业限制,对下看终端脸色”的日子,为了摆脱这一局面,部分流通企业过于求快求大,造成市场根基不牢固,缺乏持久发展的能力,走进了盲目发展的误区。
刘员认为:“我们倡导流通企业转变发展观念,应从更好更快、做大做强转变到更好更快、做强做大,这才是企业竞争能力的核心表现,而如何去做好做强,主要集中在有效掌控市场渠道、具备市场观察分析能力、树立企业品牌等方面。”
刘员分析指出,流通企业应根据自身实力的大小,将市场做扎实,在自身实力内尽可能地扩大掌控渠道的范围,像陕西天驹对区域终端内中高档商超的“密封式”控制,就说明了牢固掌握终端渠道有利于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刘员认为,流通企业也应具备观察市场、分析市场的能力,并对市场变化带来的影响做出正确判断,并针对市场反馈进行调整,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
他同时表示,流通企业的品牌建设也是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部分。“生产企业在做产品品牌的同时也是做企业品牌,而流通企业则不同。企业自身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已越来越受到流通企业的关注。去年福建吉马已向工商总局进行了驰名商标的申请,这再次表明流通企业已认识到企业品牌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刘员说:“流通企业在生产商与零售商的夹缝中生存,属于弱势地位。《华夏酒报》此次进行的酒业竞争力调查活动,有利于提高流通企业对自身竞争力的认识,鼓励企业不断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并有利于企业间经验的相互借鉴,帮助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