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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酒香飘何处①

        在这样一个阴郁的上午,面对一泓幽兰的屏幕,你会想到什么?

  索性就闭上眼睛,慢慢搜索记忆中的碎片,那些关于酒的片断,让我们在无奈中找到了发泄的出口。是的,当你郁闷的时候,可以将一杯苦辣的白酒灌下,在火热的冲动中忘记痛苦;当你快乐的时候,可以找三两知己,或者就是一个人,举起淡淡的啤酒,在畅快中寻找快乐;当你寂寞的时候,什么才是你最好的陪伴?

  是的,也许只有葡萄酒。“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在你寂寞孤独的时候,用那纯净美丽的玉杯,装上暗红欲滴的美酒,在缥缈优雅的声音中,寻找无端的愁绪,宣泄无奈的孤独。

  曾经在年少的时候,就是在这样的上午,在灯塔下一个寂静的酒吧中,我在寻找自己。只有葡萄酒陪伴着我,只有索然的心绪陪伴着我。我在倾听那酒中的回音,透过琥珀一样纯净的酒色,我聆听着葡萄架下牛郎的无奈、织女的相思,我好像在那个时刻,穿越了历史的天空,在杀伐的喧嚣中,找到了草原上美丽的牧羊女。

  就是在那里,我遇到了她。

  2

  在酒吧里,我最喜欢的,是那个寂静的角落。坐在那里,慢慢啜饮着淡淡的涩涩的葡萄酒,任由思绪在嘈杂中飘荡。“大音稀声,大象无形。”我独独喜欢在喧闹中寻找宁静,在快乐中探索忧伤。

  她也是一个人来的吧。从她进来的那一刻,我已经注意她了。虽然是那么不经意的一瞥,我仿佛就从那些混乱的世相中找到了特别。瘦瘦的身材,飘荡的长发,优雅的衣着,这些,于这个环境不太适应,但是也没有很大的区别。我为她所吸引的,是那眼睛里淡淡的忧伤。那种落寞的无所谓的神态,好像这个黑暗世界中滑过的闪电,劈开了我冷漠索然的心灵。

  她也要了一杯葡萄酒,坐在另外的一个角落里。我远远地注视着她。

  如山崩地裂的音乐,丝毫不能打动我内心中的关注。我虽然偶尔地掠过一眼,就足以看清她的神情。

  她用那双如墨一样的眼神,注视着舞池中晃动的男女。也许很多人都以为她在欣赏,而只有我,也许只有我才可以读到她内心深处的孤独。那是一种慢性毒药一样的孤独,以酒为伴,以心作肴,吞下去的,是人生的苦闷,留下的,是生存的无奈。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是的,也许两个小时后,她站了起来,离开了。我唯独奇怪的,是她竟然没有结帐就离开了。或许,她是这个“麦芒”酒吧的老客户,或者就是老板娘,或者,太多的疑惑。。。。。。。。。

  第二天,我为了能够看上那个女人一眼,早早就来到了酒吧。故意跟那个漂亮的吧台小姐聊天。我是想等她来的时候,更仔细地观察到她。

  3

  我很快就就从吧台服务小姐那里就收集了这个女子的资料。

  我是这里的常客了。认识这个酒吧的老板黑子,还是同事王强给牵的线。王强一如这个社会上寄生的公子哥一样,因为有个在省里做官的叔叔和市里做官的父亲,就在局里捞了个可以基本不上班但是却不低的职位。那天晚上,他的几个哥们喝高了,与这个市里的一帮据说有黑帮来头的人闹了起来,幸亏我带的弟兄及时赶到,才给他和黑子解围。就是在那天晚上,我认识了黑子,也是一个从黑道上改良来的看起来还算豪爽的家伙。而我与他真正熟悉起来,是因为他听了强子说我会舞文弄墨后让我给他的那个小蜜写的歌曲上。就是这个酒吧里经常响起的那首歌《麦芒》。

  前台服务的小姑娘是黑子的表妹小鹃,一个从农村里出来的小姑娘。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到了这里来打工。其实,从我的内心里,是不愿意这样的一个清纯可爱的小姑娘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不过,自己没有多少本事,也不能给她找什么工作,再说也没什么交情,只能劝黑子注意点就是了。

  小鹃见我打听那女子,就神秘的样子问我:“亮哥,你不是看上她了吧?”

  “胡说,哥哥我早就有女朋友了,你不是不知道。她到底是那路神仙呢?”

  “呵呵,我也不知道。我来这里打工的时候,她就一直来这里。每周来个三四次,到了这里就是要一两杯葡萄酒,一个人坐在那里喝,谁来请她跳舞什么的也请不动。一般消费两三个小时就走了。我听黑子哥说,她是个离异的女子,老公听说到了国外,她自己开了个进出口贸易公司,好象很有钱的样子。她是金卡消费的,一年在这里估计要花费几万块吧。”

  哦,原来是这样的。我正想着,那女子又来了。一身休闲得体的服装,优雅地走来。我也去了自己固定的角落,要了杯啤酒漫漫喝着。

  窗外,华灯已上,舞池内的音乐开始响起。狂欢的夜晚又来临了。只是在狂欢的背后,掩藏了多少寂寞呢?快乐是暂时的,而失落是永恒的,在永生的河流里,博尔赫斯找不到来路,众神能找到上帝的谕旨吗?

  舞池内,一对对陌生的结合,一支支醉生梦死的曲子,人人在虚伪的面罩下浪费着生命。我忽然有了想吼叫的冲动。

  我到了台上,戴上黑子那副大大的墨镜,在黑暗的背后,演绎起我亲自写的那首歌曲:
  春风已经来临
  春雨却为什么冰冷
  我从柔软里出来
  去承担坚硬的重任
  我本柔嫩的心灵
  总是为外表遮掩
  谁能知道无奈
  在麦芒的心里  哭泣

  这是个干旱的季节
  干旱在等待着暴雨
  厚重的云丛背后
  我在期待闪电
  那闪烁的长剑
  只能穿越
  怎么能破开本就支离的芒。。。。。。。。。。。。。。

  我放开了自己,在这个寂寞的夜晚去宣泄自己的不满。我在光陆的灯光中,仿佛回到了童年,回到了故乡的麦田,在守望的麦地里,那尖锐的麦芒带来的疼与苦,与汗滴一起在磨砺着少年迷茫的心情。忽然之间,我好象回到了现实,在卑微的心灵下找不到出口。。。。。。。

  等我从歌声中停下,看到的舞池依然在喧嚣。谁也没有去在意歌曲,谁也不会在乎我的演绎,谁也不会去注意我墨镜后流下的泪滴。热闹的依然在热闹,寂寞的依然在寂寞。而那个她坐的角落,已经人去杯空。

  4

  “上帝给每个人安装了底座,怎么坐上去,坐上去做什么,是你的事情。”巴尔扎克这个老家伙,虽然风流成性,倒也说过几句我觉得很是有道理的几句话。

  当我们从母体中来到这个世界上,日后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到底是上帝已经决定了还是环境决定了呢?从巴尔扎克的话里,好像是后天的环境决定的。我之所以认同这种观点,是我悲苦的童年一如那老家伙笔下的悲惨世界。

  我还没有记事,爸爸就因为妈妈的事情走向了刑场。后来听村里人说,是村长那个王八蛋欺负了我母亲,可是父亲不这样认为,那个鲁莽的鲁北汉子连村长加自己的老婆一股脑给菜刀剁了,留下我和哥哥,一个才8岁,一个才2岁。家里一个亲人没有了,爸爸的爸爸和妈妈早就去世了,爸爸是孤儿,他的儿子现在也变成了孤儿,还好本家的一个光棍老头收留了我和哥哥,从此,棍棒就成了我们最好的伙伴。

  从我记事那天起,基本上一天要挨几次棍子,我现在之所以还比较挨得起打,估计与那时的锻炼有着直接的关系。哥哥毕竟大一些了,自己可以跑,有时几天不回家,有时回来住几天就又见不到人了。好几次,我跟在哥哥后面,让他把我带走,可是,他的拳脚竟然比那老东西的棍棒还狠。不过,哥哥说得也有道理,弟呀,那老东西打你几下子不要紧,毕竟他能给你碗饭吃,跟哥哥出去,说不好你就饿死了。拳脚和威胁,让我迟疑着不敢走出村口。望着村子南边那些隐隐约约的群山,我常常梦想,那里也能有一个武功高强的老爷爷,有一天可以来把我带出去,学了绝世武功,纵横江湖,啸傲恩仇。不过说真的,从小我就对打我的本家老头没有太大的仇恨。

  我就是在这样的童年记忆中长大了,现在我常常想,如果那时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那么今天的哥哥还会是一个村里的莽撞汉子吗?一个善于舞文弄墨的我,还会走上警察这条道路吗?上苍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要么就是故意要这样折磨我,要么就是放任人类自己去成长。我这样一个在棍棒下长大的孩子,和我那后来的朋友强子的生活有着天壤之别,成人后表面上的职业相同了,但内在的气质和心灵,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晃就到了上学的年纪了,我之所以恨不起来那个收留我的老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把我送到了学校。而学校,成了我最美好的天堂。

  放学回家,我放下书包就要赶紧去打猪草,回来先把猪和家里养的兔子喂饱了,才能自己寻摸点吃的喂自己,然后就是一边嘴里嚼着,一边打扫院子,扫好了院子,就赶紧去挑水,挑水回来后生火做饭。如果那老家伙回到家我的饭还没做好,那么,一顿棍子就免不了了。这个时候已经分地到户了,幸运的是这个老家伙不很懒,我也一样不能偷懒。每天早晨天刚亮,就的起床帮他下地干活去,到了冬天,地里没什么活了,这个老家伙把老一辈的那些东西拿出来,还要让我去拣狗屎。

  只有到了学校,坐在安静的教室里,我的身心才可以完全地放松。也只有在这里,我才能找到那可怜的自尊。村里的长辈都说,我父亲从小就很聪明,虽然不认识字,但是却能把那些古书古戏完整地背下来。也许我是继承了爹的基因,很有点过目不忘的秉性。我这样一个孤儿,就是在这样的生存环境里,竟然取得了那些父母都健康、生活也优裕的同学没有取得的成绩。那时,我最羡慕的,就是叫燕子的同学。他父亲也是警察,母亲在村里开了个商店,哥哥比我们大两三岁。她也十分聪明,每次考试,甚至比我的成绩要好,我虽然努力几次想超过她,可是,过不几天,她就又超过了我。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常给自己找理由,可是,内心深处,我也知道,客观的理由毕竟是客观的,粗心和骄傲是导致自己出错的根源。为此,从四年级开始,我就在课堂上苦练自己的心算水平,即使再复杂的算式和计算,也坚持用口算。到了五年级,我的苦心就有效果了,几乎每次数学考试,我都可以超过她,可是,语文上的差距又出现了。我知道,教我们语文的那个老师很色,经常故意摸班里那些漂亮的女生,故意在阅卷的时候偏向她们。尤其是燕子,班里最漂亮的女孩子,家庭条件也优越,而且还听说她母亲与我们这个语文老师不清不白。我那同桌,被人称为叫驴的刘小鹤就曾经告诉我,有一天晚上,语文老师到燕子家去做家访,很晚才从她家出来,出来的时候,还看见燕子她娘与语文老师拉拉扯扯的。刘小鹤说的有鼻子有眼,不由得我不信,为此,我对语文老师就有偏见,对语文也不是那么喜欢。,虽然自己的作文从小就不差。不过,这作文的水平恐怕也要归功于那老家伙,不是他天天晚上带着自己去听说书的,自己脑子里也不会装下那么多的词语和名言。

  有得必有失。我没有了父母,却收获了自强不息的品性。悲苦的生活也锻炼了我,有时,我在班级里的特立独行,也很让同学佩服,就是小燕,也经常愿意到我桌前去商量什么数学题什么的,想想那时的光阴,也是十分幸福的了。

  我出神地回忆着往事。对了,难怪我看着那女子就觉得那么熟悉,她身上的那些地方,就与小燕有不少相似的地方。记得小学毕业的时候,小燕让自己给她的本子上留言,她那时的眼睛里透露出的,也就是这样淡淡的哀愁。

  上初中后,我在乡下的初中读书,而小燕被他爸爸弄到城市里的初中上学了。从此大家就失去了联系,后来听刘小鹤说,小燕从小也不是很幸福,父母从小宠着她的哥哥,对她这么个丫头片子并不是很照顾,而且父母因为村里的流言,经常吵架打仗,让小燕的内心里经常充满了惊恐。我那时没有想到,小燕眼睛里那种情感,就是所谓的哀愁。

  丁零零,叮铃铃。我的手机响了,一看,原来是女友文娓娓的电话。她到省城去学习,怎么这么晚了还找我呢?

  5

  环境也许决定不了一个人的一生,但是绝对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我就是。

  从小,在白眼和鄙视的眼光里长大了的我,对那些出身优越的人就有一种天生的敌意。尤其对那些吃的比我好、穿的比我好、用的东西也比我好了不知多少倍的城市孩子,我更是充满了鄙夷和敌意。可是,等我大了后才知道,有时,这种感觉或许是不对的,而让我产生这种感觉的,除了强子,就是我的女友文娓娓。

  认识娓娓是在我参加工作后的第二年,那时,我还在交警岗位上干。

  很多人都说这个岗位很苦,而我却对这个职位情有独钟。站在岗位上,每天,我都可以看到不同的人从眼前走过,那些开车的,那些步行的,那些骑着自行车的,男的,女的,老的,小的,年轻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着生动丰富的不同的色彩。

  有一些固定的经过我这个岗位的人,见的多了,就觉得面熟了。娓娓就是其中的一个。

  一开始,我以为她是谁家的少妇。那时,每天,她都开着一辆鲜艳的红色本田经过我的岗位,每天早晨,基本就是在8点左右,过去;每天晚上,基本都是在五点半左右,回来。每天,几乎每天。当时我都疑惑,这么有钱的人,难道从来就不出去应酬吗?而我对她有了好感,是因为一次车祸。有一天的晚上,我就要下岗了,忽然,一辆车急拐弯,把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老大爷撞到了地上。我急忙赶了过去,一边处理情况,一边找车辆把老人送医院。撞人的司机连续拦了几辆车都没有拦住,我正恼火准备自己拦的时候,我天天见到的那个开车经过的女人开车过来,把老人送到了医院。

  我就是这样认识了娓娓,而真正能让她对我以身相许的,是一次事故。

  前年一段时间来,这个城市忽然多了一些抢包贼。那些贼十分聪明,基本都是对有钱的女性下手,而且多是对或者开汽车或者开摩托的女性下手。下手的办法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假装蹭车,趁人下车的功夫另一个同伙打开车门偷包;另一种就是对走在暗处的女性下手,一砖头或者棒子打倒,抢了包就走。

  那天傍晚,我下班后骑着摩托回单位宿舍,忽然听到前方有人喊抢包了。我抬头一看,两个人正在人行道上奔跑,一辆红色本田车停在前方的路上,一个女子在后面喊。不顾得多想,我一加油门,迅速启动转向灯,不等后面的车辆有所反映,已经一转把从对面马路把摩托转过了头来,然后我迅速猛轰油门,一提把,摩托车就越过马路中间的隔离带窜到了对面的马路上,借着冲劲,我提着车把的手几乎没有松,摩托就直接这样前翘起来直接冲上了人行道。

  这些一瞬间的动作,其实我在警校的时候就已经玩的十分娴熟,就是当时的教官也对我佩服有加。

  我的摩托一冲上人行道,边上的行人和车辆几乎都停了下来张望。我顾不上别人的反应,在摩托的轰鸣中一眨眼就追上了跑在后面的小个子,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我猛地一脚将他踹到了人行道边的楼房墙上,我看到包在前面的大个子手上,一加油门,摩托在一歪斜的刹那,我赶了上去,借势用摩托将他从后面撞翻在地。

  说来话长。其实我完成这些几乎都是在大脑支配下下意识做出来的。我把那大个子撞倒在地后,就势用摩托把他压住,虽然他在呻吟着,不知道撞伤了那里,但是当时我顾不上管这些。最近出了那么多的抢包贼,恐怕是个团伙,所以我想的是尽快抓住他。我拿过那大个子丢到了一边包,向那小个子贼跑去。那矮小的家伙估计是撞破了脑袋,还歪在墙角下发蒙。我把包还给了那女子,一看原来就是那天帮我送人的我今天的女友娓娓。

  因为这件事情,我和娓娓成了朋友。娓娓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地产大亨文山河,而他父亲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当兵的好哥们,就是市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的张长河。当娓娓的父亲知道了我的事情,又知道我喜欢刑警职业的时候,就央求他的战友我的局长把我弄到了刑警大队,而我,大概也是沾光了这些关系,现在也是刑警大队二中队的副队长了。

  6

  在我的印象中,城市里的女孩子向来都是心高气傲,自以为是,把那脖子抬得很高,总是觉得很了不起,而实际呢,根本就是草包一个。我不是故意看不起城市里的女孩子,也不是故意的以偏概全。因为在我遭遇的历史中,城市女孩子给我的印象,几乎都是这个样子。

  高中的时候,我因为家里穷,穿不上什么好衣服,可是,学习成绩好,考上了县城里的高中,班级里很多城市的孩子。王强就是我高中的同学。那时,我没少穿他的衣服,没少到他家去吃饭,不夸张地说,我上高中几乎一半多的费用,是王强替我出的。在我心里,我很感激他,但是在表面上,我俩好像是普通朋友一样。只有在我们两人的心中知道,我们的友谊已经真的达到了古人说的那种“淡如水”的境界。

  那时,王强身边的美女如云。上高中的时候,那些女孩子就十分开放了。高我们一级的三班里,有一个女孩子就是因为怀孕被开除了。根据我的观察,王强那小子,至少跟我们学校,还有外校三个女孩子上过床。不过,当时我一点也不羡慕他。我知道自己的出身,很清楚自己的身份,那些与王强玩的女孩子,看我的眼神只有两个字:鄙夷。说实话,她们看不起我,我还看不上她们呢。娇滴滴的样子,嗲声嗲气的语态,矫揉造作的动作,我是真地看不上她们。在我的心中,小学同学燕子是最美丽最可爱的女孩,可惜的是,初中毕业后,她考上了师范学院,做着毕业后座小学教师的梦想了。而且听人说,在师范学校里,已经有男孩子追她了,我的其他同学见过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我,只好自卑地远远地看着繁华的生活在身边演绎。作为一个孤儿,除了学习和忍受贫穷,还能有什么呢?

  还有。上初中的时候,是在现在已经回家务农的刘小鹤的姥姥家所在的镇子上。这个滨临墨河的河东镇,自古就有崇尚武术的民风。刘小鹤的舅舅是当地镇子上有名的拳师,他的七星螳螂拳已经深的其中三味,是当地十分有名气的人。那时,刘小鹤的舅舅就已经开了个武馆收徒赚钱。每天放学,我就和刘小鹤一起到那里帮忙收拾武馆的卫生、器具什么的。不过,收拾之后,我和刘小鹤经常跟着他舅舅学那螳螂拳,三年初中下来,我几乎学到了其中的精髓。我知道里面肯定还有一些精要之处,刘小鹤的舅舅没有教我。不过,刘小鹤学了基本就等于我学了,我是偷着从刘小鹤那里,把他舅舅私下传他的那些东西全学了来。我知道,他舅舅已经看出了我的悟性远远高出刘小鹤,也怕我从刘小鹤那里学到太多,所以,有一些东西,他连刘小鹤也没有教。三年来,我每天晚上都在别人睡觉后苦练那拳术,不仅使自己的体格健壮了很多,身体也协调灵活了很多。有几次,我悄悄跟武馆里的几个带徒弟的大弟子开玩笑,虽然我输给了他们,可我知道如果当真的玩,他们不是我的对手。

  所以,高中三年,除了学习,读书,陪王强他们出去玩,剩下的,就是找无人的地方悄悄练拳。那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周末或者假期回到家中,那个暂且称之为家的三间破房子里,我已经再也受不到皮肉之苦了。哥哥还是在外面流浪,很久不回家,回家也是住不到一天两天,有时还带一些不三不四的男孩女孩回来。那老人的气力日益减弱,家里的很多农活他都干不了了。而我,还要靠他来缴纳学费生活费。每次回到家里,我们两人很少说话,做饭还是我的活,而地里的农活,我也是尽量多做一些。村里都夸我是个好孩子,只有我的内心里知道,我其实并不是个好人,至少,内心里的黑暗依然找不到阳光。

  文娓娓是与我高中那些同学完全不同的女孩子。她是那么温柔,善良,一双大大的眼睛里蕴藏着笑意,她很少大喊大叫,与我在一起的时候,更多的是靠在我的肩膀上,享受我带给她的男人的伟岸。

  那天晚上,我把两个抢包的家伙送到了派出所后,就回宿舍了。周围围观的群众纷纷让我说出名字,有一个好事的人,还把电话打给了记者。对那些记者,我是真的无可奈何,她们大概是惟恐天下不乱,如同一些苍蝇一样,有着天生的嗜血的爱好。一听说这里出现了这样的事故,不到10分钟就来了两个。一个是导报的女记者,一个是晚报的男记者。我对他们没有什么好感,简单地说了说,就把他们推给派出所和还在派出所里做笔录的文娓娓。我趁这还乱的时候就走了,连名字也没告诉他们。

  第二天,我值班一天,刚下岗准备走,忽然一辆车开到我眼前,车窗摇下,是文娓娓。
  “喂,大警官,我请你吃晚饭好吗?”
  我一看是她。那是春末夏初的季节。她穿了件淡绿色的上衣,扎了长长的马尾辫,一脸清爽,满眼微笑。
  “呵呵,这不好吧,我们又不熟悉。”说真的,我对城市女孩子是天生排斥的,尤其象这样有钱人家的女子,不知道结婚没结婚,更是不愿意招惹,所以就假装不认识,跨上摩托准备走。
  “呵呵,还不熟悉吗?”文娓娓已经下了车,下身是发白的牛仔裤,把她修长的身材修饰得愈加完美。“我帮你拉病人的事那么快就忘记了吗?就是你忘了,我可没忘记你昨晚帮我抢回包来的事情呀。何况,昨晚在派出所,你偷偷溜走的时候我都没告诉那些记者,记者问我我也没把你的岗位告诉他们。否则你可惨了。”
  文娓娓微笑着看着我,说:“怎么样,把摩托锁在这里吧。”

  人家都这样了,咱也不能太掉价吧。我只好锁好摩托跟她去吃饭。
  我们两人在雨林餐厅的雅间里吃了晚饭。不过,那晚饭吃的不是什么滋味,我把我的经历简单告诉了她,她却没有告诉我自己的经历。她的一切,都是我的哥们王强给我打听来的。

  此后,她每天经过我的岗位的时候,都是一脸的灿烂。直到我调离了交警支队,到了刑警大队。那已经是三个月后的事情了,也就是在那天晚上,我们两人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7

  我是个怀旧的人,对那些记忆深处的东西,总是难以忘却。像我这样的人,说得好听,就是念旧;说得不好听,就是阴暗,对那些过去的事情,总是记在心里。或许,从小的生活磨难,让我学会了忍耐的同时,也学会了隐藏。我不知道,这对我的一生,是对还是错,是好还是坏。

  那天晚上,我和娓娓约好了去雨林餐厅吃饭。这是这个港口城市新近兴起的饭店,不过有两年的光景。不过,也算不上新了。这个港口城市,本钱没有多少,但是喜新厌旧的水平却一点也不差。尤其在饮食娱乐方面,再好的餐厅,也就是红火个一两年,很快就会比更加新潮的酒店所代替。但是,雨林餐厅,这个位于海边的高档餐厅,却只凭借自己多变的经营手法,两年多来,在这个竞争残酷的行业里,却一直生意兴隆。

  餐厅极具热带雨林的特点,每个房间,都是用热带雨林的地名来命名。这是一个专门为高档上层人士准备的餐厅。雨林餐厅的经理是个香港人,很有头脑。他把消费的群体瞄准了那些大多是吃饭不掏钱的主,也针对那些有了几个小钱不知道怎么炫耀一下的那个群体。所以,来到这里消费的,要么是官员,要么是暴富的船主、矿主,要么就是新贵。

  娓娓的父亲是这里的金卡顾客,娓娓每次来这里消费,都是用她爸爸的卡,所以不用我掏钱。不过说真的,我到并不在乎谁出钱,难道一定要我出钱请娓娓吃饭,那才能显示出我的绅士风度吗?

  我俩有一个多月没有见面了,原因是我到省城培训了。因为刚到刑警大队,所以就让我到公安厅培训防暴科目。一个多月,我俩几乎天天都是煲电话粥。我们的关系,谁也没有说,其实就是差一层窗户纸了。

  因为好久没见,我们俩晚上一见面,就有点难舍难分。尤其是娓娓,几乎一晚上都在盯着我看。我们吃了那里的特色生鱼片和醉虾,开了一瓶干红,几乎被我自己都喝了。其实,我对酒是有点研究的,不过,有美人在前,喝点红酒别有风味。我们要走的时候,娓娓问我:“亮子,怎么你说话呢?”
  “呵呵,有什么好说的,你不是都说了吗?”
  “你去了一个月,就没想到回来一次吗?我听我的同事说,她老公中间休息的时候都是可以回来的呀。”
  “回来太麻烦了。”其实我没说真心话,因为我以前的一个客户在我在省城培训的时候找到我安排了一个小活。这样的事情,我不想让娓娓知道得太多。
  “怎么就麻烦了,才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你要不方便,告诉我,我去看你也可以的。”
  “呵呵,我们什么关系,你去看我。你父亲要有意见了,我的千金小姐,怎么能屈尊去看一个小警察呢。”我开了个玩笑。
  “你真得这么想吗?”娓娓生气了,眼睛里好像有眼泪在转动。
  “不不,你这是怎么了?”我一看不好,赶紧安慰她。谁知道,不安慰还好,一说,就要真地哭上了。我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好去扶她的双肩。娓娓一下子就歪进了我怀里。
  “你知道吗?一个月来,我眼前总是晃动着你的影子,你还笑话我。”娓娓在我耳旁,吐气如兰。我忍不住吻住了她的双唇,那鲜红柔嫩的双唇,被我轻轻含住,娓娓身体好象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不知道我们吻了有多久。我老老实实地抱着她,亲吻着她的唇,她的鼻尖,她的眼睛,她的额头。娓娓好像从来没有接过吻,激动中有点紧张。其实,我早就知道,这个富家少女,几乎从上学到现在,还没有怎么谈过恋爱,更别说这些经历了。这是王强告诉我的,还打赌说我根本就不可能钓上文娓娓,因为首先她父亲那一关就过不了。不过上帝有眼,我们俩人交往密切的阶段,正是他父亲忙于出国和穿梭北京,在与一个竞争对手争抢一块地皮的紧张时刻。他大概不知道,宝贝女儿会在这个时候,爱上一个一文不名的小小警察。

  其实,我知道我并不是一文不名。在打定主意追求文娓娓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不会让娓娓受苦,决定让她嫁给我后,享受到和她父亲给予她一样的快乐和幸福。当然,这离不开钱,而我,除了职业外,已经开始积累自己的资金。

  人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当然知道穷的滋味,对主席大人那句“落后就要挨打”有着极其深切的体会。所以自从考上警官大学的那一天起,我就开始了金钱的积累,而几年大学下来,我已经有了不菲的积蓄。也许我的同学至今也不会知道,那个除了学习还可以、其貌不扬、普普通通的警官,会在毕业的时候有了上百万的积蓄。而这些,都是我利用上学的机会,通过社会中一些人接活所得的报酬。

  我和娓娓已经处了两年多了,获得他父亲的承认,还真是费了不少功夫,而巧合,才是最终的原因。也许,真的是上苍让我和娓娓结合到了一起。

  8

  那晚,是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想喝酒。记得当时,我要了一瓶白酒,是这个级别的酒店里很少出现的高度酒。雨林餐厅的老板知道我喜欢高度白酒,就准备了几箱衡水老白干放在那里。
  我自己喝了整整一瓶。那可是62度的高度白酒呀。
  很多人说酒能乱性,其实我是不相信的。除非喝糊涂了,否则头脑就是清醒地。当然了,喝酒后人有些兴奋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理智只要存在,胡作非为借酒闹事等等就是借口。小的时候,我曾经偷喝了那收养我的老头的一斤白酒,虽然当时脚步错乱,但是当时我记得十分清楚,很好地借肚子不舒服就瞒混过去。上学的时候,我也喝多过几次。那时,头疼欲裂,但是,头脑很清醒,虽然有一种冲动在内心骚动,但是,理智还是能够控制自己。

  可是,那晚,我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怎么了,喝酒后,我就那么轻轻地把娓娓揽进怀中,深深地吻了她。
  娓娓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子。她父亲虽然称霸一方,但对她却管束严厉。听娓娓讲她小时候的故事,她父亲几乎是把她当作大家闺秀一样来管束,不能乱说话,不能看乌七八糟的书,要笑不露齿,要懂礼貌,要稳重守节。在娓娓面前,我常常觉得自己就好像是野人、粗人,她是动物园里精心培养的大熊猫,而我不过是野地里四处流浪的野狼。
  娓娓好像是从来没有跟人接过吻。她僵硬的嘴唇机械地迎合着我。在那一刻,我羞愧地想放开她,可是,她紧紧地抱着我,她温柔而饱满的胸紧紧地贴在我的胸上,让我不得不抱紧她。我小心地撬开她湿润的红唇,深深地吮吸着她的舌尖。娓娓被动地被我吮吸着,或许她的性的冲动已经起来,但是不知道如何做,只能机械地承受着我的抚摸、亲吻。我的手不老实地伸进她的上衣里,隔着乳罩轻轻地抚摸着她坚挺的乳。我的舌尖在她的口中肆虐,慢慢地她也会了用舌尖回应我。我听到了她的呼吸开始急促,脸色红润。我把她轻轻放到了大腿上,一边吻她,一边揭开她的乳罩。当我揭开乳罩,轻轻揭开上衣的纽扣,深深地吻到了她鲜红挺拔的乳尖上时,我刚想深深吮吸,她忽然啊地叫了一声,一把把我推开。
  “不,不要这样。”娓娓站了起来,离开我。我忽然被她推开,看到她那样子,深感羞愧。我怎么能如此对待一个这么清纯的女孩呢,我那有这样的资格?
  在那一瞬间,我冷却了下来:“娓娓,真的对不起。请你原谅我吧。”
  “不,不,我不是怪你。”娓娓可能看到了我那时脸色急剧的变化,“我,我。”她不知道如何是好,愣愣地站在那里,然后轻轻抓住了我的手,问我:“小亮,你真的会对我好吗?”
  “我会的,娓娓。”我握住了她柔嫩的小手,说:“娓娓,我配不上你。真的,刚才是我不好,不要怪我,好吗?”
  “不要这样说。”娓娓的小手放在我的嘴上,轻轻靠到我的怀中:“你知道,我从来没这么亲密地接触过男人。我们才认识三个月,我就和你单独约会四五次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快地喜欢上你。我爸爸要知道了,会批评我的。”
  “我们都冷静一下,娓娓,好好地考虑一下。我们都不得不考虑家庭和背景,你说是吗?”我劝着娓娓,虽然有些舍不得她的温柔,虽然很久没有接触女性了,但是,我还是努力遏制住酒后的冲动,把娓娓送回了家。

  那段时间,娓娓的父亲因为和北京来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竞争市中心的一块地皮,正无暇顾及娓娓的事情。
  是的,按照文达山的性格,他是不会同意自己的女儿跟一个普通警察好的。

  9

  文达山的妻子是他知青时候认识的。准确地说,他是占了妻子的光,才得以参军、转干,最后来到了这个风光秀美的城市的。也是借助了妻子准确地说是丈人那方面的力量,文达山才走到今天。
  也许很多大家闺秀的共同缺点,文达山的妻子自从生了孩子娓娓后,一直对自己的孩子不怎么爱。是的,当初,文达山的妻子张璇并没有看上他,而是看上了一起下乡的知青李长河。但是,村支书的儿子文达山想法设法把李长河弄走当兵后,自己施展了手腕,乘虚而入先得到了张璇的人,后得到了她的心。不过,是否得到了她的心,文达山也不清楚。不仅文达山不清楚,张璇自己也不清楚。她是一个对感情需求并不十分强烈的女人。当年,虽然对李长河有些好感,但是并没有到了非他不嫁的地步。后来,在那个夜晚,在村边的小河里,自己失身于文达山后,就在那个舆论环境下嫁给了他。张璇后来常想,如果当时不是这个野心勃勃的农村小伙子而是别人,自己是否也一样会嫁给他呢?
  两人结婚后不久,张璇的父亲就官复原职,文达山借助老岳父在部队的力量参军转干。文达山是后来而先到。他没有给自己的岳父丢脸,在部队期间表现极其优秀,与先期参军的李长河一起转干。

  得到张璇,文达山知道,最应该感谢的,是张璇的好朋友,住在村东的表妹小莲。
  张璇她们一帮知青来到文达山他们村的时候,文革已经进入了后期。这是最后的一批下乡知青。其实,他们中的很多人,完全可以不来,但是,那些年轻人有的怀着对农村无限美好的印象,有的怀着对城市生活的厌倦,有的怀着对前途的迷茫,来到了这个山青水秀的小山村。
  张璇来到这里后,就一直住在小莲家。说实话,她是怀着复杂的心情来到这里的。按说,如果找人通融一下,自己也是可以不下乡的。可是,父母还在远方没有回来,前途未卜,自己的两个哥哥,一个在城市里四处混,一个在内蒙的草原上下乡。她从小就靠了姑姑生活,可是,日复一日,感觉生活没有波澜,十分乏味,就随着同学李长河他们一起下乡体验农村生活。很多事情,看上去很美,可是,一旦接触了,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一开始,早晨随生产队点名下地,中午大家一起在田间地头吃饭,下午放工回家,感觉十分新鲜。可是,日子一长,她这种在城市里没有受过多少苦的女孩子,就有些吃不住劲了。幸亏这个村的村民大多为人纯朴,对这些城市里来的孩子,也没有太多要求,加之小莲的姑父就是村支书,所以张璇到也没有吃多少苦。

  每天上工下工,张璇几乎都是与小莲在一起。
  小莲是一个纯朴善良的山村姑娘。人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山清水秀的地理环境,养育了这个小山村的村民,小伙子几乎个个身材魁伟,相貌端正;姑娘个个水灵清秀,能歌善舞。小莲是好姑娘中的佼佼者,深的张璇的喜欢。每每看到小莲健康丰满的身材、秀丽水嫩的脸颊,张璇都忍不住去搂她。住在小莲家里,农村本来就房子紧张,张璇自然就和小莲睡在一张炕上。有几次的夜里,张璇不自觉地搂着小莲沉浸在梦乡,好像沉醉在姑姑温暖的怀中,又象沉入到无边温柔的水中,那种舒适和沉醉,常常让她自己欲罢不能。那种感觉,甚至比看到李长河那火辣辣的眼神更让她痴迷。
  张璇的到来,在封闭的小山村里引起了众多小伙子的注意。城里人温柔悦耳的话音,优雅得体的衣着,顾盼左右的风骚,都让山村里的小伙子魂牵梦绕。文达山是这些小伙子中的头目,当然也是对张璇最痴迷的一个。他从表妹那里知道了张璇的很多秘密,其中最重要的两个:一个是张璇喜欢洗澡,几乎每天晚上都到村东的小河里去洗澡;另一个也是更重要的一个秘密是张璇和李长河是乡邻也是同学,两人的关系虽很亲密,但是还没有达到恋人的程度。这就给文达山留下了机会。

  文达山和来到村里的知青关系都不错,但是,最好的还是李长河。不仅因为李长河懂得知识多,没有城里人的架子,更重要的,是两人有些惺惺相惜,意气相投。开始的时候,文达山虽然想接近李长河,但是农村人特有的自尊和自卑,使他不愿意主动去接近,也不好意思好像是巴结城里人似的接近李长河。其实,李长河也想与这个相貌英俊、敢作敢为的小伙子结成朋友。同来的知青中,李长河看不上几个,那些要么是自卑自苦,要么破罐子破摔的同行人,是李长河所看不上的,包括自己的同学张璇。但是,在那个封闭的年代里,优雅的气质和娇柔的美貌,还是十分让人动心的。李长河也不例外。他经常处于矛盾中。一方面,爱慕张璇的美貌和风情,另一方面,又感觉两人在性格上不能和谐。
来到这个小山村中后,李长河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能好好表现自己,争取尽快争取到参军的机会,离开这个乡村。作为城市里的穷人,李长河知道,自己唯一的机会,就是参军、提干、转业、回到城市。这也是他自己心中认为那时对他来说最好的“曲线救国”的机会。所以,来到这个山村后,他要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村支书的儿子文达山。当然,文达山的性格,也是自己喜欢的。这样,就避免了对自己心灵的摧残。
  几乎每个农村中,都有那么几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地癞子。这些人卑鄙无耻,好吃懒做,生死不怕,偷鸡摸狗。文达山的村里,也有这样一个人,就是住在村西的孙二狗。孙二狗的父母早早去世了,他自己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知青来到山村后,孙二狗就真地象狗见了肉,整天盯着几个女知青的屁股转。张璇自然最让他惦记了。有一天,孙二狗恬不知耻,从来不到地里干活的他竟然随着女知青到地里锄地,趁人不注意,偷偷摸张璇的屁股。张璇表面柔柔弱弱,但是骨子里那股冲气却不小。她大声呵斥孙二狗,让他很下不来台,就索性不要脸地想抓着张璇的胳膊向旁边的玉米地里拖。早就对孙二狗看不上的文达山就在附近的山上干活,听人说孙二狗耍流氓后,扔下工具就跑了过来。与此同时,听到信息的李长河这帮知青听了后也跑了过来。知情距离近先过来,看见孙二狗一手抱着张璇一手拿着锄头,就不太敢往上冲。孙二狗见了更是猖狂,一边吆喝着向前靠的李长河靠后,一边拖着张璇向玉米地里走。就在快要进入玉米地里的时候,文达山跑过来了。他一看这个情况,就大声吆喝着:“二狗子,你给我站下。”
  “嘿嘿,山子,你少凑合。先让我尝尝这些城里妞跟村里的姑娘有什么区别。你如果馋,我玩完了也让你尝尝。”
  “呵呵,二狗子,你他*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赶紧放下她,咱们还是哥们,谁也不招惹谁。你可别把我惹急了。”文达山这么说是有根据的。自从他从中学毕业回到村上后,两人就有点谁也不敢惹谁,基本达成了谁也不触动对方范围的默契。孙二狗知道,自己招惹不起这帮后生,而文达山也不愿意招惹二狗子。但是,有一次孙二狗喝醉了,故意调戏小莲,被文达山知道后,拿了菜刀找孙二狗,漫山遍野地追着他,想砍死他。一开始孙二狗以为这么个小青年,刚从学校毕业没有那么大的胆量,在山上躲到了半夜想偷偷回家,谁知道文达山半夜的时候,还堵在他家门口,一看见他,一菜刀砍了过来,要不是他酒醒了躲得快,恐怕脑袋就要掉一半了。孙二狗吓地到了外村一个多月才敢回来。
“嘿嘿,你吓唬谁呢山子,你要敢上来,我他*的先把这个小姑娘的脸给破了。”
  文达山紧张地想办法,一边接近了李长河让他退后,一边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头拿在手里。他慢慢靠近孙二狗,他看见孙二狗的脸色,知道他也在迟疑,否则自己接近了好几步,他不会不咋呼的。
  孙二狗发现了文达山距离自己已经不到两三米的时候,又大声地喊了出来。就在此时,孙二狗忽然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文达山举起手中的石块,猛地砸在了自己的额头上,鲜血一下子流了文达山一脸。孙二狗虽然表面上生死不怕,但真到了这种时刻,心中还是没有底。就在孙二狗愣神的时候,文达山已经一步冲了上来,一把抓住了孙二狗手中的锄头,猛地一石头砸在了他的头上。这时李长河也冲了上来,一脚把孙二狗踢倒在地。

  经历了这次事故,李长河与文达山的关系逐渐密切了起来。张璇在看这个山村小伙子的时候,眼睛里也少了很多不屑,增添了很多的柔情。为了真正得到张璇,文达山极力劝服父亲,把村里唯一的一个参军名额给了李长河,文达山也在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悄悄到了村东的小河里,找到了独自在那里洗澡的张璇。文达山有些野蛮而又充满热情的冲动,彻底征服了张璇。就在那条清澈的小河里,文达山真正拥有了张璇,拥有了这个让他无数夜里幻想的女人。缓缓流动的溪水里,那淡淡的暗红庆祝着一对新人的诞生。

  10

  文达山和李长河是同时转业分配到城里来的。那时,文达山已经和张璇结婚,而李长河也跟他们部队军长的女儿结婚了。他俩都是从老山前线下来后不久,就转业到了地方。李长河喜欢当警察,就到了市公安局。文达山喜欢赚钱,就到了物资局。从此,一个在警察队伍里克尽职守,步步高升。一个在物资买卖中长袖舞动,积攒起自己的原始财产。

  “阿亮,你在哪里?”娓娓好像是十分着急地问我。已经是夜半时分了,往常这个时候,这个十分喜欢睡觉的小女子早已进入梦乡,怎么在外学习的她这么着急找我呢?
  “我在黑子的酒吧里。”我告诉了她。
  “我爸爸找不到了。我晚上8点的时候,给家里打电话就找不到他,后来打他的手机也关机了。刚才,接到我爸爸手机的一个十分奇怪的符号,打过去还是关机。”娓娓十分着急地说。
  “噢,不会有事吧。以前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吗?”
  “没有。以前,我给爸爸打手机从来没有关机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这两天,心里总是感觉怪怪的,我爸爸不会有什么事情吧,阿亮,你赶紧帮忙去找找,好吗?”
  “好的,你睡吧,娓娓,不要担心。只要有我在,你爸爸就不会有事的。我马上就去找几个朋友帮忙找,找到后就通知你。你睡吧,宝贝。”说真的,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中也一下子有些紧张起来,因为最近,我听到了一些风声,对娓娓的爸爸文达山好像很不利的风声。

  我赶紧出了酒吧,开上娓娓给我买的二手桑塔纳直奔王强那里。路上,我打了王强的手机,知道他在他父亲家,就赶紧让他出来,到市府公寓小区的门口等我。
  王强现在已经是110指挥中心的主任了,所以找他去给我找人,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与此同时,我也给我的几个手下打了电话,把他们从睡梦中揪了起来,分头去找我的未来的岳父。

  在去接王强的路上,我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

  那天晚上之后,我和娓娓的感情升温很快。娓娓是个很传统的女孩,有一点点保守,一点也不象我开始看到她想象的样子。我本以为,象她这样家里有钱,又早早就自己开上车的女孩子,一定是个时尚、前卫而开放的女孩,等现在接触多了才知道,她是很传统守旧的女孩,可能是从小受她爷爷奶奶影响的缘故吧。

  娓娓把我介绍给她爸爸,本市地产大亨文达山的时候,我看得出来,文达山有些不高兴。他的本意,是想将娓娓嫁给李长河的儿子李富饶。李富饶和娓娓可以说是从小青梅竹马,李富饶也是从小十分本分,在爸爸的严厉管教下,成长一帆风顺。上学就学习刻苦,虽然不是很聪明,但是学习用功,也顺利考上了大学,毕业后被组织部门选调到了市里,不多久就下放到一个城郊区里去锻炼,听说,现在年纪轻轻,已经是副区长了。

  经济与政治联姻,经济基础才能更加牢固,政治发展也才能更加顺畅。这是一个双赢的架构。尤其象文达山这样搞房地产的,更需要政治上的保护。可惜的是,文娓娓一点也看不上那老老实实的李富饶,而李富饶也对文娓娓不感冒,倒是对文娓娓的同学、当初他们市府大院里前任政协主席的孙女于伶萃心仪已久。据说现在已经到了谈及婚嫁的地步了。

  我去见文娓娓的爸爸的时候,她母亲张璇没有在家。听娓娓说,她妈妈不愿意在国内住,早就办了移民,现在居住在瑞士。每年,文娓娓都有机会去一趟瑞士,看看妈妈在那里的生活。有一次,文娓娓还说,要让我和她一起,去瑞士看那里美丽的风光。

  其实,象文达山这样的人物,在坊间对他的传说很多,比如他养了多少个女人了,比如他和市里、省里甚至是京城里的某某关系如何了,比如他的手下有多少了,等等等等。等我见了他,才知道传说的东西有多么不可靠。

  娓娓家住的是复式结构的楼房。这是最近本市最新流行的建筑,以前,象这样虽然说是沿海开放城市,但是真正的复式结构楼房很少。这种建筑式样,还是文达山从香港请的设计师一手设计的。在沿海的一个半坡上,文达山投下巨资,仿照香港半山山庄的样式,设计了这个小区,里面全部是复式结构的楼房,一体两户,共有六层,六家居住,背山面海。

  娓娓家住在顶楼。这个小区里一共有50座楼房,虽然只有六层,但是全部安装了电梯,所以十分方便,当然价格也是不菲的。我进去的时候,文达山刚刚也从外面应酬回来。虽然我隐隐感觉到他有点不很高兴,但是表面上还是十分客气。

  “坐吧,小伙子。我听娓娓多次提起过你。”

  说真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在本市还有这样精美的房子,有一些手足无措。不过,这种不自然很快就消失了,我劝自己,有什么好紧张的,他再有钱,也是个人嘛。再说了,我见过的有钱人还少吗?不过,见到文达山,至少在外表上我是有些惭愧的。文达山估计有1米8多,比我高三四公分,相貌堂堂,虽然年近五十了,可是一点看不出老的痕迹。一身名牌,体形适中,看上去不象个有亿万家财的老板,外表上没有一点农村人的痕迹,倒像大城市里的高级经理人。

  我坐了下来,娓娓为我们拿来了茶水后,就坐在了我的身边。

  “呵呵,娓娓,有了男朋友,就不坐在爸爸身边了吗?”文达山开着玩笑,对我说:“我这个女儿,是很老实的,你可不要欺负她呀。”

  “叔叔见笑了,我哪里敢呢。”我笑了笑,把包里买的一条金里来领带拿了出来,“这是我和娓娓给你选的,不知道是否合适。”来之前,我商量过娓娓买点什么东西好,他什么也不缺,就只好买根领带送他了。

  文达山没有丝毫客气就接了过去,让我的心情一下子坦然了。

  “噢,不错的颜色,来坐坐,买什么东西呢。娓娓,去把你妈妈给我买的那腰带拿过来,算我送你的礼物了。”文达山为人看来还是十分谦和,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姿态。他一边喝茶一边问:“怎么样,在刑警队工作的适应吗?我听你们局长说起过你,你是他亲自到北京去要的几个警察中的一个,为了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他也下了不少功夫。”

  “还可以吧。”我接过娓娓拿过来的腰带,一看包装,我就知道这东西价值不菲。“我现在去了有半年了,参与了几个案子。”

  “哦,那个抢劫团伙是怎么回事呢?现在是否全部落网了? 我不是想干涉你们警察的内部事务,我身为省人大代表,是有权利监督你们的。”文达山笑着说:“那些案子一天不破,老百姓晚上出门就不放心,何况,还有一起案子就发生在我们达山集团投资的一个小区里呢。”

  “那案子基本算是破了吧。”我只能这样说。“当时,我按照我那天晚上救娓娓时捉拿的两个人的口供,多次参与了蹲点守候和案情分析,最后,我在一个偶然的出警的机会里,竟然在在一次团伙斗殴中捉拿了他们的老大,一举破掉了这个抢劫团伙。不仅如此,临近几个城市的案子,竟然也是他们的人干的。就是这样。”我说的虽然轻巧,其实,当时我是下了很大的功夫的。有几次,我完全是一个人多次跟踪了一些看上去可疑人,最后我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总算找出了他们的老巢。当然,我的苦没有白吃。如我这样的资历,即使学历什么再高,如果没有成绩,也不会很快提拔为中队副队长的。

  “这样就好。娓娓,你们俩玩吧,我要去处理一些公事。”

  我和娓娓在她家说了一会话。想要离开的时候,文达山从书房里出来,问我:“你在北京四年,了解东山集团的情况吗?”

  东山集团也是搞房地产的,我对他们有过了解,而且,我还在他们的对手那里打过工,自然是有些了解的。

  “知道一些,不过不知道是否对你有好处。”

  “那你进来一下,娓娓,你要困了就早些睡吧,我让司机送小亮回去就可以了。”文达山一边说着,一边把我让进他的书房,说:“我集团的事情,一点也不让娓娓沾边,她是个女孩子,应该好好地享受生活,不能跟我受苦。所以,我的什么事情,她都知道的不多。”

  文达山的书房很大,几乎就是一个大办公室。我坐在他老板桌对面,看着他在笔记本电脑上摆弄着什么东西。

  “小伙子,说真的,一开始对你和娓娓恋爱的事情,我是不支持的。不过,现在看你至少是个很诚实的人,我也就不反对了。但是一码归一码,你们的事情自己去发展。我跟你说,我现在打算在全市的旧城改造中,拿下最大的西城改造项目,目前,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北京来的东山集团。当然了,我的手下已经收集了不少东山集团的资料,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和对东山集团的认识。”

  “谢谢你的信任,文叔叔。在北京期间,我了解过一些东山集团的事情。”我实话实说,在这样的人面前,掩饰与娇柔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就把自己知道的大部分东西告诉了文达山:“他们的后台,听说是某个领导人的儿子,在京城是四大房产集团中的一个。但是,东山集团在四大集团中口碑最差,几乎做的都是空手套的活。其实,最近我也听说了他们要来本市的消息,与其竞争,最主要的,我认为有两个方面:一是怕他们出黑手,往往把竞争对手往死里整,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恐吓竞争对手;二是怕走上层路线。他们搞的地产,往往是高价位的项目,利润大的可怕。不知道怎么会看上我们旧城改造的这样的项目呢?”

  “呵呵,我是看他们在京城里混不小去了,所以跑到外面来到处混。这是个可怕的对手,看来要多做准备才可以。”文达山看来对这些情况也基本都了解。

  “其实,他们的第一种办法好处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何况,他们还不是龙。到了招标的时候,只要能在全市搞几次打黑行动,估计一是可以震慑他们,二可以预防这些东西。至于第二个方面,我想,如果能让支持他们的人知道,这是个政府的形象工程,是个安居工程,没有多少暴利在里面,估计也会有效果的。如果能在本市另外找一块利润更丰厚的项目吸引他们的目光,那应该是最好的办法。”

  “有道理,小伙子。呵呵,看来这学也还没有白上。好,今天就到这里吧,我找人送你回去。”

  “不用了,文叔,我骑了摩托来的。”

  后来,文达山果然让李长河在招标期间搞了两次打黑行动,连续抓获了三帮从各地来的不法分子。听说上面对东山集团的介入也不怎么支持,只好铩羽而归,本来已经先期投下的八百多万费用,也几乎血本无归。就在此期间,文达山要送我一辆车,我怎么也没有要,后来是娓娓出钱,给我买了辆二手桑塔纳我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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