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cheese的兴趣,来源于数年前在明珠台看过的一个长达两小时的电视专题片,里面介绍了欧洲各国各种cheese的产区、制法、口感等等,详尽无比。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当品尝师从考究的库房里搬出一个硕大无比的Comte(产于阿尔卑斯的一种有名的硬质奶酪),用一个大钻子缓缓钻入,轻轻起出,目的是为了粘出并测试Comte在不同部位因发酵程度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口感。此镜头一出,我对cheese的好奇之心顿时就如水里的葫芦一样按捺不住。随后我就不停地在家乐福、沃尔玛买来各种cheese来品尝,也陆续试过朋友从国外或内蒙带来的各种奶酪,然而结果无一满意。看来cheese这东东和中国的饮食文化相去甚远,断非简单升级就可兼容的,单从切割的工具而言,用户界面就十分地不友好。但是令人困惑的是,虽然大部分中国人对cheese的最高了解仅限于麦当劳的芝士汉堡,但《谁动了我的奶酪》(Who moved my cheese)这本用几只老鼠吃奶酪来寓言追求事业升级的书还是红遍了中国大江南北,这真是异数。从传播(communication)学的角度看来,“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书对中国人而言,实在是存在着大量的沟通障碍。首先,我国的“鼠辈”自古以来只吃谷物,胆子大、运气好、会上灯台的最多还偷吃点菜油,至于奶酪这东东,从来未入各位高鼠的法眼。正因为此,将奶酪和重要的事业相比,不免令中国人迷惑——“不就是奶酪吗,您想要,拿去好了,请请请”。所以我在想,这本书也许该有一个中国人能理解的意译名:谁动了我的馒头?恐怕南方人不理解;谁动了我的米饭?北方人要嗤之以鼻。想来想去,能让现今的全中国人民都完全理解的名字,只有这个了——谁动了我的钱包?!
Cheese,中文音译芝士,奶酪是也。象所有妙手偶得的文章,传说奶酪的发明也是偶然的:一袋装在皮囊中的牛奶在夏天长途跋涉,抵埠后发现成了奶酪。随后这个方法传到修道院,僧人们有闲,慢慢琢磨,细细钻研,大大丰富了奶酪的制作工艺和品种----说起法国的修道院,那真是积德行善----香槟也是他们发明的。
02年受法领馆商务处之邀在广州花园酒店品尝香槟区的几款香槟,桌上小点就是几块面包和几块奶酪。邻桌恨恨地敲着碟子说:法国人真小气,就给点这个东西下酒。殊不知面包、奶酪、葡萄酒乃是法国人饮食中的常用搭配,甚至说这三样构成了法餐的主要框架也不为过。只是当天的MUMM香槟搭配的奶酪味道偏重,和五款酒里有四款是清淡的格局略有不搭。
奶酪与葡萄酒的搭配,可以六字概括之:轻对轻,厚对厚。发酵少、味道轻的奶酪,要和清新年轻的酒搭配,如卡门培尔奶酪配勃艮底的红酒;发酵长、味道重的奶酪,要和酒体厚重、浓郁醇美的酒搭配,比如西拉和Comte。
不少人不习惯奶酪。一如很多人前拒后爱的折耳根、榴莲和臭豆腐,又如三十年前的啤酒。或云:美食无国界;子曾经曰过:有吃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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