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在我的吃(涵盖喝)生活里占有很重要的一部分。
听说(听我妈说)我第一次喝酒是被迫的。外婆新做了酒酿,看6个月的我白白胖胖,煞是可爱,便自作主张用筷子蘸了米酒喂我。但见我抱了筷子吮的津津有味。她老人家喂的兴起,一筷又一筷,于是午觉醒来时便在床上不见了我的踪影,四处寻找,裹成蜡烛包的我已从床上滚下地,又滚入床底,小脸红扑扑的睡得又香又甜。据说还打着小呼噜。
这是我可以追溯的第一次醉酒经验。
第二次是爷爷六十大寿,我七岁。在一家当时很体面的饭店(现在记不清楚了)全家聚会。七岁应当是有记忆的了,我只记得最后一道菜名曰拔丝苹果,大人叫我夹起先蘸凉水再吃。好像是我妈,当然她现在是绝不会承认的,给我面前的茶杯里倒了一些中国红葡萄酒。那东西甜甜的,我一口闷了,自己又偷偷加了点,又加了点。后来出门脚步踉跄,直往地上摔。我妈我爸一左一右提着我,笑这孩子怎么不好好走路。我妈恍然道:她莫不是喝醉了?
我一定是喝醉了。
这便为我一生的好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命里注定我与酒有缘吧。
到了美国,我很快发现当酒保比作服务生的小费要高得多,体力上也轻松的多。我要当酒保。调酒对我来说就象做菜,我是有天赋的。
每种酒有不同的味道,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脾性。把他们完美的调配在一起制作出一种全新的饮料能完全满足我的成就感。
不出三个月我已经是个经验老道的酒保了。遍尝了所有的酒,我发现比较适合我的还是伏特加。
伏特加是一种清澈的,四十度的烈酒。它本身没有强烈的味道,加入任何果汁或甜酒都可以有令人吃惊的变化。他象二锅头一样诚实,喝到哪儿算哪,不会让你第二天宿醉不醒。加西柚汁和越蔓莓汁叫Sea Breeze, 加黄桃甜酒、橙汁和越蔓莓汁就是Sex On The Beach。 用伏特加可以调出上千种鸡尾酒,有无限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