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是没有故乡的,因为它大到可以装下成千上万吨垃圾,却忽视一个人活生生的存在。一个人的悲惨死去,一座城市是不会有什么疼痛的,每天汹涌澎湃的人流,组成了为生计奔忙的群众运动,和一大群蚂蚁出去觅食没有本质的区别。到了城市的乡下人如我等也好不到哪里去,寄籍异乡,飘荡无依。奔竞于城市的人,因为没有邻居的问候和串门,每家都自闭为老死不相往来的城堡,使得无趣的生活变成所谓守住隐私的代名词。如此死寂的城市生活,自然要出现它的叛逆者:酒吧常客、歌舞厅追逐者,概而言之,夜生活爱好者,便成为叛逆无趣旧生活的新兴力量。
二十年来,我从跟斗酒到马爹利,无一不喝;从苍蝇酒馆到时尚酒吧,无所不去。口味非常小众的自酿酒,名字古怪得令男人发怵的锁阳酒,都是我口腹之好的上佳饮品。一个人有天才固足以使我高看他几分,但若他是个潇洒有趣之人,更能博得我的同感之好,才具卓异的苏东坡便是这样的人。他的“人不癫狂少年”便是我早年生活的指南,使我在放荡道路上行走,如同到了“快乐老家”,乐此不疲。当年读大学时,娱乐之稀少和口袋的干瘪,相映成苦。待周末年轻老师花钱,邀约出去一醉,便成了我们几个得意学生的狂欢节。星期一的课自然是不去的,即便星期二也未必不付诸阙如。不过话说回来,许多老师的课程犹如一辈子不沾酒的人,激不起任何生趣,毫无知识的乐趣,不去听课是对他最大的尊敬,扪心自问,最尊敬老师的学生便是我。入学既久,由于识得少许本校英豪、校外高手,加之尊敬的老师越来越多,就频繁到小酒馆与酒精作艰苦的斗争,以斗酒逞豪为乐,且因常在女孩子面前卖弄博学,而显狗熊本色。
我是个野惯了的乡下人,出了学校,到得社会,真让我痛并快乐着,如鱼之奔大海。于是与朋友下酒馆大喝各式白干泡酒,猛灌只要市面上能见到的啤酒,红酒就更是一道无足轻重的开胃菜,一气干掉两位数是再平常不过的纪录。我们一干酒徒群体明目张胆的存在,刺激了老板们的赚钱欲望,于是酒吧这种“外来怪物”便如发情叫春的猫一样,此起彼伏,开遍了大街小巷。为了能尽快消灭各式所能知道的酒吧,我们不满足一晚只消沉于一家酒吧。纪录就是这样创造出来的,有一晚我们六个人打赌,到一个地方喝一件啤酒,居然换台转了十家酒吧,自是喝到不知东方之既白。
成都的酒吧,没有上海那样精致多元,不似广东按国别及地域来区别消费者,亦没有北京三里屯那样成为酒吧代名词的酒吧一条街。我对那些酒吧消费有忠诚度的人,总是充满一种挑衅的敬意,我想这些家伙对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不可能有什么忠诚,却装出一种对酒吧的忠诚,真是高级得可以。反正像我这样的粗人,频繁更换酒吧如同更换纸内裤,用了即扔。当然如果是朋友开的,那就另当别论了,酒也许跟他家并无特别,但那里无疑有种特别的气场,因为除了你约去的人外,一不小心就会见上一大堆,你已很久没会面的朋友。诗人翟永明开的“白夜吧”、朋友程烈开的“1812”、小说家雷立刚开的“黑夜吧”,我都算得上是常客,可惜后两家早已寿终正寝。而那些人人都去的“焦点酒吧”、回归酒廊、半打酒吧,我去都是因了朋友的朋友做东,而我没有否决权,被动地当了回酒徒。
酒吧是昼伏夜出的酒徒们的出没之地,是夜猫子的天堂,它是一座城市的睡衣,惹人联想与疯狂。白天的城市像一个把风紧扣都扣得一丝不苟的、道貌岸然的家伙。只有到了晚上,它的灯红酒绿,才像脱掉外套,穿着睡衣东游西逛,令人着迷的漂亮女人。不特如此,酒吧还像城市里硕大的客厅,人们在那里絮叨私语、狂呼乱叫,令酒徒们癫狂取乐,到了深夜凌晨,城市就像双方都搞得筋皮力尽的男女,才安然睡去。
我便是一个用这样的方式生活了二十年的酒吧夜游神,但我深爱的母亲在去世前对我时常醉酒的忠告,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状态,醉酒将从此在我生活里消失。也许有一天你在酒吧里不小心遇着我的时候,我只是一个用一瓶啤酒打发一个夜晚的安静家伙,但我周身的趣味不会让你感到有什么不妥和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