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种植户刘善辉在君顶酒庄的磕刘村,家有10多亩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看到当地葡萄酒产业很兴旺,刘善辉便琢磨着种些葡萄。但美好的愿望很快夭折,“当时各家各户都是自己找酒厂卖葡萄,遇上不景气的年份根本卖不上价。而且管理技术跟不上,力气用了不少,收入反倒少了。”一气之下,刘善辉把葡萄地给刨了。
2005年,中粮君顶酒庄在保证土地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成立了君顶酒庄葡萄生产合作总社,农民土地按土地质级及评价折算股金入股,逐年按股权数支付定期股息和分红。
刘善辉家的10亩地入股,他次年就拿到5000元分红;土地入了股,刘善辉和妻子分别成了君顶酒庄苗木公司和绿化部的员工。
像这种土地成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农民成为按月领薪的企业“工人”的农业企业化模式在蓬莱极为普遍。到目前,涌现出中粮长城、张裕、华致、华东、康达等一批葡萄酒生产企业,发展葡萄种植基地12万亩,带动了15万农民成为企业“工人”。
目前,在烟台地区,还有果农发展的分散葡萄园、集体所有制发展的葡萄园、个体大户发展的葡萄园以及中粮君顶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这些模式共同构成了烟台的酿酒葡萄基地发展模式。
其中,中粮君顶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颇具创新特色。君顶酒庄创造性地使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一举“兼并”周边18个村的2000多户农民,将农民变成合作社社员,土地、劳动力、农民生产生活与酒庄紧密结合,不仅提高了农户生产生活水平,酒庄发展也具备了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基础。刘善辉就是这种模式的受益者之一。
合作社根据《农民合作社法》,建立《合作社章程》,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份,平均每亩土地使用权折价1.6万元,与合作社签订入股合同,年底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每亩获分红500元,一般农户10亩土地就可得分红5000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基础上,合作社在配套水利、葡萄苗木、技术管理、统一分配生产资料等设施完善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给农户管理,农民成为基地“工人”,负责生产管理,合作社按保护价从农民手中收购葡萄,保证农户收入。
在生产方面,合作社除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外,把销售收入的0.5%拿出来,连同社员每亩缴纳的60元,共同作为社员的生产风险基金,用于补偿农民灾年市场风险带来的损失。
在这种模式下,土地在合法有序流转中,农民的土地、劳动力与优势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
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社,由过去的“单干户”变成“社员”,成为合作经济组织中的股东、葡萄种植园的基地工人,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大提高,生活水平显著改善。
企业依托合作社这一经济组织,建立自己的葡萄种植基地,与农民结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如今,依托君顶酒庄,其周边的12平方公里土地成为标准化绿色“车间”,2000多户村民陆续搬进农民新村,4000多名农民成为企业工人,18个村所有60岁以上老人实现了社会养老。
这种新型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是密切农企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双赢局面的更好选择。龙头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密切企业与种葡萄农民关系的中间组织,是一个以资金和土地承包权为纽带,产权明晰、经营一体化的经济实体;是一个把农民的土地、劳动力与企业的资金、技术、服务、品牌和市场有效配置,实现农民的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有机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农民既是合作社的股东,又是合作社的劳动者。合作社为果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解决了单个户想干干不了、不会干、干不成的问题。龙头企业依托合作社,有了稳定的、符合品质要求的葡萄原料,是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基础优势。三方关系互为依存,相互促进。这种一体化经营模式,把公司与农户“订单式”、“会员式”的半紧密关系变成为“股东式”的紧密关系,为农民与企业联手、共同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提高种植技术与管理水平
季兴典介绍,蓬莱葡萄与葡萄酒局明确认识到,建设配套基地的原则是“提高土壤改良质量、加大嫁接苗种植面积、推广单干双臂架式、提倡适宜种植密度、注重种植后的栽培管理”。
烟台地区沿206国道两侧规划建设了集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和生态观光旅游为一体的18公里葡萄产业带,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土质条件分别种植赤霞珠、蛇龙珠、贵人香等红、白葡萄品种,并严格实行区域控制,真正实现品种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葡萄品质。
让农户可以大展拳脚的,还有基地的技术支撑。近些年,上到政府下到当地企业,聘用了一大批博士、科研专家。
这些优势带给产区的不只是优质的葡萄原料,烟台地区的葡萄种植业从根本上营造出了自我特色,从而塑造了如今品质优秀、富有特色的烟台葡萄酒。同时,烟台地区葡萄种植者们的收入得到了提高,葡萄酒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获得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