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有关人士日前透露,青岛啤酒已于9月5日与英博公司和AB公司签署了承诺协议。英博公司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将全面承接AB公司在战略性投资协议及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该人士表示,根据承诺协议,公司将于英博与AB公司合并后的一个月内与新公司安海斯-布什-英博公司签订新的战略性投资协议,承诺协议中的约定条款将自动进入新的战略性投资协议。目前,青啤没有披露新协议细节。
11月19日,全球第二大啤酒公司比利时英博公司宣布完成对美国AB公司的收购。在合并协议条款下,AB公司的每一股股票获得70美元的现金对价,总计约520亿美元。原AB公司为青岛啤酒(600600)的第二大股东,持有青岛啤酒27%的股份。
6月12日,英博公司向AB公司提交了总价值达463亿美元(平均收购价65美元/股)的现金全面收购要约。7月14日,在英博将收购价格提高至520亿美元(70美元/股)后,英博公司和AB公司联合宣布,称AB公司已同意英博公司收购要求,双方将合并,成立一家新的“安海斯-布什英博啤酒公司”,从而成为全球第一大啤酒企业,AB公司将成为新公司的子公司。
这两家公司2007年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分别为57.64亿人民币和44.9亿人民币,根据中国《反垄断法》规定,交易实施前必须向商务部进行申报。11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附条件批准英博公司收购AB公司的交易。这是我国《反垄断法》自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商务部审查通过的第一个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反垄断审查案例。
商务部在公告中称,审查结果表明,从地域市场、产品市场和竞争格局来看,英博公司收购AB公司没有在中国啤酒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商务部决定对此次并购不予禁止。
鉴于此项并购规模巨大,合并使新企业市场份额增长较快,竞争实力明显增强,为了减少可能对中国啤酒未来市场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在审查决定中附加了四项限制性条件:一是不得增加AB公司在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现有27%的持股比例;二是如果英博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股东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报商务部;三是不得增加英博公司在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现有28.56%的持股比例;四是不得寻求持有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股份。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条件对中国啤酒行业有效竞争格局的稳定,防止行业垄断现象的出现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