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上、网络上、甚至我的博客留言上,有不少人把维护张裕解百纳商标的专用权上升到了保护民族品牌,维护国际利益的高度,试图把张裕的利益描述成国家利益,从这个宣传架势看,如果早三十年,没准有人给长城等反对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的企业扣一顶工贼、内奸亦或反党集团的帽子,仿佛一切反对派都是反动派。
把张裕的利益描述为国家利益的讲法,表面上看似乎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张裕的解百纳目前还是注册商标,商标法赋予了注册商标排他使用的权利,保护商标法可以描述为捍卫法律的尊严,而大多数人是能够认同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国家利益的一种体现。
但这种讲法其实是很片面的,商标法并不是一部只授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而是一部保障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三方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商标法第一条),所以商标法在授予商标注册人专用权的同时,也设置了相应的救济程序,保障其他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例如,对于通过商标局审查的商标,他人可以在公告期提出异议要求撤销,而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商标局有权主动撤销,他人也有权向商评委提出争议要求撤销。同时,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如果含有产品的通用名称,是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的。
所以,从商标法的立法宗旨讲,,如果说维护张裕的解百衲商标是在维护国际利益,那么撤销张裕的解百纳商标也是维护国家利益,允许张裕注册解百纳但同时允许其他企业正当使用,也是在维护国家利益。
虽然在这场纠纷中,张裕拥有解放前后,跨度近七十年的的两枚注册证,在法律上占有一定的主动性,但我的朋友大多怀疑张裕说法的真实性,基于一个细节,使他们和当时怀疑华南虎一样怀疑张裕。
当陕西省官方机构公布华南虎照片的第二天,就在网络上遭遇了广泛的质疑,最初的反对者都是普通网友,因为这张照片有违生活尝试,照片中注目凝视的老虎更像是摆拍或特写,不符合偶然抓拍的特点,这一细节上的“失误”使华南虎遭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质疑。而现在的张裕,对解百衲的出处给了一种解释,说解百纳是用中西融合的理念,取海纳百川之意而成,海纳百川出自林文忠公的一则对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这则对联确实引出了一些常用语,但说解百纳=海纳百川之意,并不符合语言习惯,也不符合语文逻辑,即使支持张裕的商评委,在裁定中也认定解百纳并非汉语固定词汇。
张裕给解百纳找这样一个不符合常识的出处,势必引起更多人怀疑解百纳是张裕独创。
实际上,张裕的说法引人怀疑之处颇多。
比如说,张裕把解百纳葡萄酒说成是70年精心培育的民族品牌,但事实上,长城等公司至少在2003年时公证的证据表明张裕在当时仍宣传解百纳葡萄酒是葡萄的一种称谓,比如王浩看到的张裕的解百纳干红的一种瓶贴瓶贴上说明“解百纳葡萄酒是优良酿酒葡萄品种三株(蛇龙珠、赤霞珠、品丽珠)的总称”。张裕的解百纳商标注册于2002年,而商标注册后,张裕仍然在产品包装上说明解百衲是葡萄的名称,这很难说只是一种失误,不得不让人怀疑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的动机。
另外一方面,张裕葡萄酒公司品酒顾问让·皮埃尔先生指出:张裕出口到欧洲的解百纳干红(在当地叫‘彩龙’),也就是说张裕的解百纳出口的时候用的商标是彩龙,而不是解百纳。既然解百纳被张裕描述成如此重要的一个品牌,为什么到了国际市场上却又放弃了呢?希望张裕能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无论是张裕还是长城, 如果解百纳纠纷中充斥的只是谎言,在消费者心中,解百纳也许会变成华南虎一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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