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葡萄酒质量安全水平,完善新疆葡萄酒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树立自治区葡萄酒的良好声誉,新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将依法严厉打击葡萄酒生产质量违法行为,规范、帮扶葡萄酒生产企业,推进优质葡萄酒生产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葡萄酒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自治区葡萄酒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将突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其内容包括:
1. 全面检查辖区内所有葡萄酒生产单位,重点检查中小企业,特别是群众举报造假和有生产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场所。
2. 检查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是否按照许可要求组织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产品内在质量是否合格;是否使用国家允许的添加剂,是否使用获证企业产品,是否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是否按国家标准要求添加,尤其检查是否存放并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葡萄酒,是否能随时掌握其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真实成分和使用原料;标签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做好日常企业巡查记录。同时,积极做好国家和自治区葡萄酒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国家和自治区未抽查到的企业,安排好葡萄酒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
3. 重点查处生产伪劣葡萄酒,非法生产加工非全汁葡萄酒,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和香精香料生产劣质葡萄酒的违法行为。
4. 严厉打击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冒用他人品牌、伪造质量标志,虚假标注葡萄酒品种、年份,以及将生产加工的配制酒等非葡萄酒标注为葡萄酒的违法行为。
5.建立健全辖区内全部葡萄酒和葡萄配制酒生产单位质量诚信档案(格式见附件,请各地今年12月30日前上报所建立的“诚信档案”),并以此推进葡萄酒区域整治。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生产加工葡萄酒的单位。
通过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2009年2月底前实现第一阶段整治目标,达到区域整治的基本要求。各地局要在2009年2月28日前报送本辖区葡萄酒区域整治第一阶段的工作总结及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全部葡萄酒生产单位质量诚信档案的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长景武锋说,葡萄酒区域整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实现第三阶段目标后,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有组织地开展创建优质葡萄酒生产示范区活动。优质葡萄酒生产示范区应在全国具有明显的质量优势和产业优势,区域产品质量信誉和整体形象良好,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质量投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质量工作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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