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喜宴或朋友聚会时,无酒相伴的寂寞吗?你能想象因为在公共场合喝酒而招来罚款甚至牢狱之灾吗?你不要认为这是危言耸听,事实上,在20世纪,准确地说是1920年-1934年间的美国,这样的事情的确发生过。
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一切法规都不可能一出台就是完善的,它和当时的政策、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当在实践中与市场需求发生冲突,或者外部环境发生改变的时候,法规也会相应地加以调整或者改变,最终促进市场的发展。
美国往事:“禁酒令”的故事
酒贩子的酒滞留海边,两位主人公马克斯和面条在海港附近的私酒仓库里向酒贩子们演示如何过关的妙计。当他们过了关,划着船在雾气沉沉的哈得孙河上行进时,船周围浮起许多大皮球,每个皮球下都吊着一箱子酒。他们就这样发了财—这是1984年上映的、由罗伯特·德尼罗主演的影片《美国往事》里的几个场景。
“禁酒令”的背景和内容
19世纪中期,美国一些地方的居民开始寻求以法律手段制裁酒徒。这种呼声渐渐得到了全国范围的呼应,以维护传统家庭为己任的妇女组织更是其中的主力军。
1917年12月18日,美国第65届国会以“经济、效率和道德”的名义,通过宪法第18号修正案,并提交各州审议,它的内容是:
第一款:本条批准一年后,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所有领土内酿造、出售和运送作为饮料的致醉酒类;禁止此等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所有领土。
第二款:国会和各州都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1919年,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18号修正案,也就是《全国禁酒令》,规定自次年起,一切生产、销售、饮用酒类的行为违法。
1920年1月2日,禁止酿造和销售酒类的《沃尔斯特法令》在美国生效。长期以来,美国社会,特别是妇女界强烈主张禁酒。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前,美国已有2/3的州实现了禁酒,而全国性的禁酒运动则是从这一天开始的。
《沃尔斯特法令》也称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及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均属违法。虽然自己在家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就属违法,最高可罚款1000美元并蹲上半年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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