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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葡萄酒的分级制度和酒标规定

 

每个国家的葡萄酒都有自己的分级制度和一些相关的规定,南非也不例外。那么关于南非葡萄酒的分级制度和酒标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赶紧来看看吧!
20世纪70年代起草的“Wine of Origins”产地分级制度(简称WO)划分了现在南非酒标上所标注的产区。部分定级制度还借鉴了法国的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ée(AOC)系统,WO制度的出台主要是希望通过酒标来更精确的告诉顾客酒的产地和品质,因此除了产区上的制定参照了老世界的做法之外,像法定许可的葡萄品种、如何搭建葡萄格架、灌溉手法和采摘限量等等都没有被制定到这次的制度当中。WO分级中的产区被分成4个等级:地理大区(像开普敦地区)、地域大区(像Overberg)、接着才是地区(像Walker Bay),最后才是次区(像Elgin)。上述地理大区、地域大区、地区的划分主要还是根据行政意义上的界限,而真正参照葡萄酒产业数据和风土划分的区域则是最小的次区单位,平时我们谈论和选购南非葡萄酒的时候主要还是以地域大区和地区作为依据。
大部分的南非酒酒标还是比较简单易懂的。南非的酒标主要提供地理方面的出产信息,主要依据既有的WO分级系统进行标注。比较具有南非特色的是“单一葡萄园指定葡萄酒”,这些葡萄园被政府指派生产某种特殊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所用到的葡萄必须是从指定酒园生长出产的葡萄。标注“Estate Wine”的葡萄酒意味着从葡萄的采摘,酿制以及装瓶都是在同一个产业直属的单位中进行。
南非葡萄酒公告牌机构正在运作一个自愿性质的项目,旨在可以通过在酒标上的认证来让消费者更方便的区分葡萄酒的品质。在这个认证过程中,也有一些比较“硬性”的规定,比如那些适合久藏的高品质葡萄酒必须含有85%以上在酒标上所示年份采收的葡萄。如果在酒标上标注单一葡萄品种的话,这个品种的葡萄必须在葡萄酒的酿酒用葡萄中占到85%的比例。混酿葡萄酒(通常是赤霞珠和黑比诺的混酿产品)必须标注参与混酿葡萄的酿造配比,但是如果一起捣碎并参与发酵的两种葡萄则不能标注为混酿产品。2006年新出台的规定指出,35%的南非葡萄酒厂牌已经参与到这个规范化行动中去,现在的比例应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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